污染方付费 第三方治理 漳州拟引入环境服务公司,拒不自行治污企业可能被强制委托 东南网2月23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)以往,对污染治理是“谁污染、谁治理”,而今后,则将转变为“谁污染、谁付费,第三方治理”。 近日,漳州市政府出台《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》,意见明确将通过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,培育一批环境服务公司,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。 三领域引入第三方治理 所谓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”,就是对污染治理,从“谁污染、谁治理”转变为“谁污染、谁付费,第三方治理”。 漳州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,重点在三个领域引入社会资本。其中,在环境公共服务领域,将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化,对可经营性好的城镇污水处理、垃圾资源化处理、环境监测等,采取特许经营、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,通过资产租赁、产权转让等途径盘活存量资产,解决政府包揽建运管、角色定位不清晰和污染治理水平不高等问题。 在工业园区集中治污领域,对皮革制造、五金电镀、石化等工业园区,以污水处理、固废利用和循环化改造为重点,引进第三方进行整体式设计、模块化建设、一体化运营,解决单个企业污染治理成本高、效果差等问题。 在农村环境整治领域,在新农村建设,重点片区农村面貌提升改造等农村环境整治领域,鼓励采用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等方式引入第三方治理企业,开展污水和垃圾集收集、转运、集中处理于一体的综合环境服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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